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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宝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赣药监处罚〔2021〕138号
案件名称
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江西宝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统-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隐去出生月日四位数字)
913601247056008828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龙泉
主要违法事实
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用外科口罩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令680号)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参照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国令680号)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
处以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缴款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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