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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现将我区2021年省级医疗器械质量抽检结果信息通告如下:
本通告涉及在本区内抽样检验的定制式活动义齿、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等医疗器械90批次,经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天津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西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合格88批次,不合格2批次,具体内容附后。
我局已对抽检不合格医疗器械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等必要风险控制措施,对检品来源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附件: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抽检信息表(第二期)2021.xls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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