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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转发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的通知》(赣食药监法[2018]26号)的相关规定,我中心组织检查组对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1日至2021年12月20(10个自然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1-86207565; 传 真:0791-86207565;
地 址: 南昌市八一大道415号; 邮 编:330046;
举报邮箱:jxccd@jxfda.gov.cn。
附件: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目录
江西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
2021年12月10日
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目录(第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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