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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防范化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风险,保障好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日前,安庆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安庆实际,制定出台了《2021年安庆市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风险防控监督检查计划》。
本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一是明确重点检查任务。扎实开展疫苗(新冠疫苗)、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药械使用单位、网络销售药械、药品经营环节、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以及中药饮片等监督检查任务。二是明确重点检查内容。对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药品零售门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药械使用单位、网络销售企业以及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等不同检查对象,市局明确了重点检查内容。三是明确检查任务分工。市局和县(市、区)局根据职责,明确各自承担的监督检查任务。
安庆市局要求各县(市、区)局,一要突出监督检查重点。确定重点检查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抽查品种。督促药品经营企业、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自查,于11月底前向辖区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报告,对逾期不报或提供虚假报告的,将列为重点检查、飞行检查对象,并给予公开曝光。二要加强风险形势研判。综合运用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抽样检验、信息追溯等数据信息,每季度对药品、医疗器械流通质量安全形势进行研判,提高发现风险和问题的能力,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及时消除和化解风险隐患。三要定期公示检查信息。各地每月要对监督检查信息向社会公示,市局每月进行汇总上报省药监局并向社会公示。四要着力推进智慧监管。要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增强监管的预见性、靶向性、时效性,切实提升药械流通智慧监管水平。日常监督检查时,要运用好执法APP,并及时录入安徽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五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各地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查处,追究刑事责任。六要强化重点工作督导。市局将各地完成任务的执行力、信息报送的及时性以及督查检查发现问题等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按照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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