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利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抗骨增生片(批号:191002)经检验重量差异项不符合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六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禁止生产、销售劣药”的规定,属于生产劣药。
处罚:1、没收召回的139盒抗骨增生片(批号191002);2、没收违法所得64174.80元;并处货值金额一倍罚款64596.00元‘罚没款总计128770.8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