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皖食药监药化药〔2017〕63号)的相关规定,下列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委托我省药品批发企业代为储存配送其生产经营的相关品种。现对委托储存配送信息的相关内容予以公示。
2026-04-30
2026-04-29
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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