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后的检查是化妆品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的一项重要举措。2020年,自治区药监局按照国家药监局要求,结合实际,多措并举,组织完成了对33家企业330件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后现场检查工作,进一步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从生产源头消除化妆品安全风险隐患,净化了市场环境,为后续化妆品监管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一是加强宣传,服务企业。及时与通过备案的企业取得联系,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解答企业存疑,帮助企业了解备案后检查时限、检查要求等相关事项,让企业能够尽可能将相关材料备齐,一次性通过检查。
二是严格检查,严把标准。检查中不走过场、严把审查标准,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后现场检查工作方案》,重点检查备案化妆品产品名称是否符合化妆品命名相关规定要求,产品配方是否与网上备案信息中填写的配方一致以及配方中是否使用新原料、是否含有禁限用物质,生产工艺是否能简明扼要地反映产品的实际生产过程,产品技术要求是否符合《关于印发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的通知》要求,检验报告是否由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是否符合《关于印发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的通知》的要求,产品包装是否与网上备案信息中上传的销售包装图片一致,委托生产企业是否有委托生产协议等。
三是落实责任,督促整改。在检查中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不符合要求的189件备案化妆品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并在备案后检查系统中进行公示,指导、督促企业尽快完善相关备案资料重新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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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26-03-13
2026-03-13
2026-03-09
2026-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