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企业所经营药品进销存真实、经营情况可追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2. 依据
《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行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法规、血液制品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集中采购药品等相关法律法规。
3. 适用范围
本公司经营全部药品的进销存数据根据规定上传追溯管理系统、特殊药品生产流通信息报告系统,以及相关药品集中采购网等系统的追溯管理。
4. 职责
4.1 质管部负责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4.2 数据上传专员需定期报送药品进销存数据至追溯管理系统、特殊药品生产流通信息报告系统。
4.3 质管部和销售部对药品集中采购相关系统进行负责。4.3 公司各个部门和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公司操作规程,实现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全过程管理。
4.4 信息管理部门需维护好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及其他相关系统,确保系统安全和稳定,并做好数据定期备份。
5.内容
5.1 经营全过程管理
5.1.1 采购:
5.1.1.1 采购药品之前需做好前置审批,首营企业、供货商资质、药品合法性审批合格后,基本信息录入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中,证件效期和经营范围等信息均可由计算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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