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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法人的批发和连锁企业;
建立了连锁委托批发企业配送关系后,两者之间的的运营主要为:
1) 连锁企业管控门店日常质量管理、药品需求(请货)审核审批、门店需求意向审核审批及对接批发工作、连锁企业经营品种的确认、经营中药品质量、安全事故的管理、人员管理、连锁总部及门店的票据管理;
2) 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依据连锁企业药品需求,提供合格药品的供货,承担药品运输到连锁企业各个门店工作,必要时的连锁药店间的调拨运输工作,药品退货工作,符合规定的购进连锁需求药品等内容。
2. 连锁与批发企业,在确认建立委托配送关系后,批发为连锁唯一供应商,且必须签订委托配送协议,规范双方行之举止,如:
1) 合法渠道的提供
2) 合法票据的提供
3) 合格药品的提供
4) 药品相关合法资质证明的提供
5) 配送企业运输责任和受配送企业质量确认的责任
6) 批发、连锁总部、连锁门店三者药需关系的责任(不可由连锁门店直接购进批发的药品)
7) 冷链运输、药品退货等其他情况的责任
如需更详细的了解如何管理委托配送的连锁企业,可以通过如下方式获知
委托批发的,需要以连锁总部为输出者,向批发企业购进和索取发票;
在流程中,是门店请货-连锁总部审核确认-发送购货/配货需向至批发企业-批发企业接收确认并配送药品都门店
系统上,门店请货记录发送至连锁总部-连锁总部确认记录转接批发销售-由批发销售转入仓储-仓储跟进转入记录配送药品
票据上,购进为连锁总部即为连锁总部发票,门店不产生发票,配送单(随货同行单)批发开具-直接开具到门店-信息为xxx连锁有限公司xx店等即可,连锁总部为批发转接随货同行单/记录电子版,也可纸质版。
所以,门店的购进是发送至连锁总部,由总部转接到批发(连锁总部主要为审核过程-审核后的门店购进/请货记录可直接转接批发)
现在很多医药经营的软件已经可以实现无缝衔接。
如有更详细内容需咨询,可通过远程服务进行更细致的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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