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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淮安市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公示(第180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江苏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程序》规定的内容,经我局组织认证检查,涟水县国林大药房等4家药品零售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时间: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27日。监督电话(传真):0517-80888037邮编:223300通讯地址: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淮安市南昌北路502号)点击查看原文

    行政许可
  • 宜春市三区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公示20180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3年)等规定,经我局依照《江西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零售企业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6月12日至6月14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95—7205959 传真:0795—7205959通讯地址:宜春市行政中心宜阳大厦中座11层1101 邮政编码:336000点击查看原文

    行政许可
  • 无锡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情况公示(第11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的规定,依照《关于印发<无锡市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实施细则>、<无锡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 对下列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现予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510-81825533 0510-81825661、81825662,通讯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0号楼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 邮编:214131点击查看原文

    行政许可
  • 无锡市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情况公示(第256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的规定,我局对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下列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拟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510-81825533 0510-81825661、81825662,通讯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0号楼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 邮编:214131点击查看原文

    行政许可
  • 铜陵市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第26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562-28393850562-2819972(传真)地址:铜陵市义安大道北段701号鑫冠大厦8-9楼邮政编码:244000电子邮箱:tlsfda@163.com点击查看原文

    行政许可
  •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公示(第2018018)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以下药品零售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有关许可项目进行了审查,拟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要求听证。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时间:自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6月17日止。监督电话:0511-88983084通讯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镇江市行政中心1号楼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点击查看原文

    行政许可 广东省
  • 崇左市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2018-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2家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公示期自2018年6月12日始至2018年6月21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71—7966785传真:0771—7833879联系地址:崇左市江州区城南八路17号邮政编码:532200电子邮件:cz-spcy@gxfda.gov.cn特此公告。崇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6月12日点击查看原文

    行政许可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

    韶关市康培贸易有限公司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点击查看原文

    行政许可 广东省
  • 安康市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2018〕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陕西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4家药品零售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7年修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自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20日。 监督电话:0915-3291398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金洲城小区 邮  编:725000点击查看原文

    行政许可
  • 海南省三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2018年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药品经营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20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898-88689909;传真:0898-88689909通讯地址:三亚市迎宾路368号邮  编:572000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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