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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蚌埠市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第20180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该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552—3016190地址:蚌埠市迎湖路508号邮政编码:233000点击查看原文

    行政许可
  •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中山市食品药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公众意见的通告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切实优化流程、精简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我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改革,并起草了《中山市食品药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意见请填写《修改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于2018年7月21日前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丘先生,联系电话:0760-89817248,传真:0760-88922299,电子邮箱:9473460@qq.com,邮编:528400,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A区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服务办公室。  附件:1.中山市食品药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修改意见反馈表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7月5日 附件下载:附件1.中山市食品药品经营可“申请人承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附件下载:附件2.修改意见反馈表.doc点击查看原文

    行政许可 广东省
  • 药品GSP认证审查公示(2018第4号)

    根据《陕西省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经现场检查,咸阳众友健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六十七分公司等7家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自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9日。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32080085点击查看原文

    行政许可
  • 无锡市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情况公示(第26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的规定,我局对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下列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拟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510-87992135、87976731,通讯地址:宜兴市龙潭西路53号,邮编:214206点击查看原文

    行政许可
  • 无锡市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情况公示(第26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的规定,我局对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下列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拟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510-87992135、87976731,通讯地址:宜兴市龙潭西路53号,邮编:214206点击查看原文

    行政许可 广东省
  • 无锡市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情况公示(第26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的规定,我局对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下列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拟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510-87992135、87976731,通讯地址:宜兴市龙潭西路53号,邮编:214206点击查看原文

    行政许可
  • 扬中市《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公示(第2018020)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江苏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准入标准》、《江苏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单体药店)验收实施标准》,对以下药品零售企业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进行了审查,拟予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要求听证。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自2018年07月10日至2018年07月14日止。  监督电话:0511-88359839  通讯地址:扬中市中电大道168号 扬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212200电子邮箱:yzfdazhk@163.com  点击查看原文

    行政许可
  • 药品GMP认证审查公示 (2018年第14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和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赣食药监安[2011]92号)》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申请认证剂型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20日。监督电话:0791-86299841;传真:0791-86212379;地 址: 南昌市东湖区八一大道415号5楼 ;邮编:330046举报邮箱:jxccd@jxfda.gov.cn特此公示。 江西省药品认证中心 2018年7月9日点击查看原文

    行政许可
  • 长沙市药品经营许可现场检查公示(2018-0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四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由企业申请,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及规定的程序对以下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行政许可审查,审查结果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网址http://syjj.changsha.gov.cn/,公示审查期3日,自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1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31-88665029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0771室邮政编码:410005点击查看原文

    行政许可 湖南省
  • 锦州市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2018年第47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3]25号)的规定,经现场检查,以下4家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修订)》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8日。监督电话:0416-2110778通讯地址: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锦州市古塔区中央大街3段36号行政综合办公楼808室)邮编:121000点击查看原文

    行政许可 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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