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注销安徽瑞和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详细信息见附件)。特此公告。附件: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清单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12月5日附件 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清单注销企业名称许可证号经营地址备注安徽瑞和医药有限公司皖AA558b00700涡阳县经开区标准化厂房A2栋二层企业申请注销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摘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湘药监妆罚〔2025〕65号当事人岳阳市沐沐优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91430600MA4QC5NF6K法定代表人尹才科违法类型岳阳市沐沐优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行为行政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780.00元;2.处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共计罚没款1078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11月26日备注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进行了药品质量监督抽检,现将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予以通告(见附件)。对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置。特此通告。附件:浙江省药品质量监督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信息(2025年第2期)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12月3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苏药优达医药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891MA26KW0Q5P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雷艳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3****************2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药监淮处罚〔2025〕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劣药夫西地酸乳膏 违法事实 当事人销售劣药夫西地酸乳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52858.01元。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5.285801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04 处罚有效期 2025/12/19 公示截止期 2026/03/04 处罚机关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000014000394R 数据来源单位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000014000394R 备注
广州市祥友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中频激光综合治疗仪,生产批号见附件,因中频激光综合治疗仪,型号XY-802、XY-808、XY-809、XY-908,经外省医疗器械质量抽检中经检验被发现不符合标准规定,公司决定主动发起三级召回处理。 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2025年12月4日 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pdf
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等9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共29家企业生产的3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四川省通园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对乙酰氨基酚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溶出度。 二、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美林药业有限公司、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共4批次辅酶Q10注射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涉及性状、不溶性微粒、可见异物。 三、经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圣嘉(滨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光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普拉洛芬滴眼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有关物质。 四、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碳酸氢钠注射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涉及pH值、不溶性微粒、可见异物。 五、经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成都利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转移因子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活力测定。 六、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吉林省鑫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木瓜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微生物限度。 七、经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四川豪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参梅养胃颗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八、经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河南金鸿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小儿热速清糖浆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鉴别。 九、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新疆爱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赤芍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十、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山西国泰中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古方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北海能信中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敬心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四川五盛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原上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7批次葛根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十一、经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桓仁满族自治县恒宝参药有限公司、安徽百岁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和治冠成药业有限公司、江西碧福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樟树国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众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湖南省松龄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湖南宜仁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忠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卓宇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共11批次红参(红参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涉及其他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鉴别。 十二、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成都市天晟中药材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桑白皮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通告。 附件:1.35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2.不符合规定项目小知识 国家药监局2025年12月1日
为加强化妆品监管,保障公众用妆安全,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年度抽检计划安排,对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开展了抽样检验,现将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予以通告。对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有关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企业(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同时,对相关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特此通告。附件: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12月3日 附件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标示产品名称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等名称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等地址包装规格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生产批号被抽样单位被抽样单位地址检验结果不合格项目检验机构名称又见她六重玻尿酸注氧面膜广州普伽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龙河西北横一路3号二、三楼28ml×5片/盒粤G妆网备字2023115299PJN25M040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西屯办事处西屯小区01号楼东1号商厅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西屯办事处西屯小区01号楼东1号商厅不符合规定菌落总数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沐洵焕颜凝水保湿面膜广东本原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夏茅第十一社新工业区松园横路5号(自主申报)(自编B栋1-3楼)28ml×10片/盒粤G妆网备字202302535120241012A01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西屯办事处西屯小区01号楼东1号商厅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西屯办事处西屯小区01号楼东1号商厅不符合规定菌落总数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
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械安全,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年度抽检计划安排,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开展了质量抽查检验,现将不符合规定医疗器械信息予以通告。 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械安全,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年度抽检计划安排,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开展了质量抽查检验,现将不符合规定医疗器械信息予以通告。对不符合规定医疗器械,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企业(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同时,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组织对相关企业(单位)进行调查处理,符合立案条件的按规定立案查处,并按要求公开查处结果。特此通告。附件:不符合规定医疗器械信息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12月3日 附件不符合规定医疗器械信息序号标示产品名称被抽查单位标示注册人、代理人规格型号批号/编号检验单位不符合标准规定项目1医用手术膜巴彦淖尔市医院安徽省小山卫生材料有限公司聚乙烯(PE)型:脑科专用/40×50cm20250227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器械检验检测研究院无菌性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1桂分药流罚〔2025〕4号荔浦天龙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假药四味脾胃舒颗粒(批号:230780、230528)案荔浦天龙大药房有限公司91450331680147021D林华荔浦天龙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假药四味脾胃舒颗粒(批号:230780、230528)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荔浦天龙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假药四味脾胃舒颗粒(批号:230780、230528)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该公司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09.50元(肆佰零玖圆伍角零分)。主动履行2025年12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12月1日
各有关医药企业:根据公示期间反馈情况,现将2025年第5批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评级结果公布如下,详见附件。联系电话:0791-88102300附件:价格招采信用评价评级结果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