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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依照《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评分表》组织检查,以下企业符合经营企业开办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0-10-22始至2020-10-29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企业名称: 浙江新泉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万达广场3幢2001室;
仓库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万达广场3幢2001室;
法定代表人:胡哲伟 ;
企业负责人:胡哲伟 ;
质量负责人:邓国赟;
经营范围: 01有源手术器械,02无源手术器械,06医用成像器械,07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08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10输血、透析和体外循环器械,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6801基础外科手术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8医用磁共振设备,6830医用X射线设备,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现场检查时间:2020年10月22日;
现场检查员: 何妙琳、廖勇、叶罗婷。
监督电话:0571-88903371
传真:0571-88903274
邮编:3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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