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2-24日,经对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飞行检查,该企业违反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相关规定。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决定暂停该企业小容量注射剂(非最终灭菌玻璃安瓿)生产。
特此公告。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9日
2026-04-30
2026-04-29
2026-04-28
2026-04-23
2026-04-22
合规导向小程序
合规助手小程序
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