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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转发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的通知》(赣食药监法[2018]26号)的相关规定,我中心组织检查组对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0月4(10个自然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1-86207565;传真:0791-86207565;
地 址: 南昌市八一大道415号 ; 邮编:330046
举报邮箱:jxccd@jxfda.gov.cn
附件: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目录

江西省认证审评中心
2020年9月24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