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和审查公示,江西阿尔法高科药业有限公司滴眼剂基本符合药品GMP及相关附录要求,原料药(苯磺贝他斯汀)符合法定药品生产条件,同意予以重新发放《药品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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