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特殊药品监督管理,防止发生流弊事件,近日,长治市市场监管局依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特殊药品管理、药品批发企业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环节进行了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重点是医疗机构特殊药品票、账、货、款的一致性,核查销售流向是否做到真实、合法和可追溯。同时,检查特殊药品是否符合储存条件,是否实行“五专”管理以及购进特殊药品回款方式是否符合规定,从购进、验收、储存、销售、资质审核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截至目前,长治市、县两级局共检查药品经营单位12家,特殊药品使用单位64家,出动检查人员331人次,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药品零售企业超范围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