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竹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决定对上述企业采取暂停销售的风险控制措施,待企业整改结束,通过省局组织的现场检查后,解除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0日
2026-03-25
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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