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局对江西健强医药有限公司、江西省芦溪县立新药业有限公司、江西顺康药业集团婺源有限公司完成资料审查,并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进行现场认证检查,符合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自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8日共计7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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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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