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湖北省
为切实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严防流入非法渠道和药物混合滥用,近日,武汉分局启动为期一年的武汉市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工作,对涉及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将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以含可待因口服液制剂,曲马多,阿普唑仑,艾司唑仑,地西泮,氯硝西泮和氨酚羟考酮为重点品种;以第二类精神药品购买方资质审核,药品出入库管理,药品流向为重点内容,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总部开展全面检查。查找武汉市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重点治理,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专项检查从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按照自查整改、集中检查和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分局要求,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主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一追到底;对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