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和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赣食药监安[2011]92号)》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江西佑美制药有限公司申请认证剂型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3月30日。
2026-04-15
2026-04-14
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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