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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经办管理规程(暂行)的通知》(黔医保事务中心发〔2023〕16号),现对省本级1家拟新增“互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单位的相关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等形式,直接向贵州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反映,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反映内容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真实证据,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反映内容不实或隐瞒真实身份的,受理部门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29日)
受理部门电话:0851-85977752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附件:拟新增省本级“互联网”定点医疗机构.xlsx
贵州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10月20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