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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现代物流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等最新法规及国家药监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局组织对《四川省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23〕17号)进行修订,形成了《四川省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进行反馈,意见反馈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9月18日。
1.扫描二维码
2.通过信函反馈。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A区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处,邮政编码:610017。请在信封上注明“零售经营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附件:四川省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7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