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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当事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桂药监防分罚〔2026〕1号 | 广西昆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劣药红花饮片案 | 广西昆泽药业有限公司 | 914501005998102796 | 当事人生产的红花饮片(批号:2502001-Y)由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从博白县旺茂镇卫生院抽样,经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验结果(《检验报告》编号:YP2025CJ0327-1)【含量测定】项下“羟基红花黄色素A”检验结果为0.6%(标准规定:按干燥品计算,含羟基红花黄色素A应不得少于1.0%),检验结论为“本品按《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一项的规定,上述批次红花饮片依法认定为劣药。当事人生产劣药红花饮片(批号:2502001-Y),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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