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疑问、问专家
提问
E邀专家
各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发〔2025〕10号)、《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5版)》及《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5版)》相关文件要求,本市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失信等级评定如下:
序号 | 失信主体名称 | 失信主体类型 | 失信行为 | 企业信用评级结果 |
1 | 北京阜康仁生物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证持有人 | 1.8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购销或配送合同,且未提前1个月告知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及采购单位,但未对临床诊疗秩序构成严重影响的。 | 失信 |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6年7月3日
E邀专家

2026-07-01
2026-06-29
2026-06-25
2026-06-25
2026-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