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本机关于2026年6月2日受理乐山衡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于2026年6月2日起对拟注销四川川立康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进行了公示,在1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乐山衡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持有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川BA833000001;经营方式: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经营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镇云华街171号4幢2层1号2号;法定代表人:李海;主要负责人:李海;经营范围: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不含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含冷藏药品)、血液制品(含冷藏药品)]。
特此公告。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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