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南昌医学院,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省直卫生健康单位:
为深入贯彻《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落实《江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等政策,推动江西省“1+M+N”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我委构建了江西省“1+X”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并制定了《江西省卫生健康领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三年工作指引(2026—2028年)》,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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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
2026 年 6 月 11 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江西省卫生健康领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服务体系建设三年工作指引
(2026—2028年)
为深入贯彻《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落实《江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江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等政策,推动江西省“1+M+N”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构建江西省卫生健康领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M中心),进一步提升我省卫生健康科技创新水平,现结合我省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总体思路
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统筹指导下,构建以1个省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以下简称“省卫健中心”)为核心、X个卫生健康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分中心(以下简称“X中心”)为支撑的江西省“1+X”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以下简称“转化服务体系”),推动卫生健康领域科技成果有组织转化,并积极融入省“1+M+N”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形成协同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转化服务体系坚持以人民健康需求为导向,聚焦卫生健康成果转化重点领域(见附件),推动一批创新药械成果加速进入实际应用和产品上市,推广一批先进适宜卫生技术,为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医疗健康产业体系、推动新质生产力规模化落地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助力全省卫生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依托江西省医学科学院建设完善省卫健中心,分步推进 X中心布局,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成高价值成果供给库,精准挖掘企业技术需求,实现供需高效匹配,加速一批示范性成果应用,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基地)建设,组织技术经理人专项培训,壮大转移转化专业队伍,持续优化成果转化环境,打通全链条转化通道,破解科研人员成果转化“不敢转”“不想转”难题,显著提升转化活跃度。
具体目标:建成“两中心”:一个省卫健中心和一批 X中心;发布“两清单”:省卫健中心定期发布技术需求清单和转化供需清单;建设“两平台”:领域内获批建设一批省级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基地);引育“两人才”:培养一批懂技术、懂管理、懂市场的技术经理人和知识产权专员;实现“双突破”:一是推动标志性成果在赣转化落地取得突破,二是全领域成果转化金额实现翻番。
三、组织实施
聚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流程,通过构建“技术需求挖掘—供需匹配对接—成果应用示范”三大核心闭环,科创载体提升\人才队伍建设、政策突破护航三大要素赋能体系,为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供全方位支撑。
(一)技术需求挖掘行动
1.多层次主体挖掘技术需求。省卫健中心聚焦全省卫生健康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梳理重点产业集群和产业链的关键共性技术需求,每季度对外发布技术需求。X中心对内挖掘自身产品开发、转型升级过程中的技术需求,对外精准摸排当地企业的实际技术需求,加快形成内外联动、协同高效的需求征集体系,为全省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2.多方位协同挖掘技术需求。推行“科研人员入驻+技术经理人下沉”联动机制,每季度组织 20名左右资深技术经理人,协同入驻企业的科研人员,在卫生健康领域园区企业开展“一对一”精准诊断,凝练真实技术需求,建立动态需求台账。
(二)供需匹配对接行动
3.打造智能化供需对接平台。深化与省科学院合作,省卫健中心全面接入江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数据库,构建全省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化“一张网”。引入人工智能工具,深度解析技术需求和科技成果,生成智能匹配报告,按季度推送至各 X中心。各 X中心依据智能匹配报告,及时组织供需双方对接洽谈,全力促成务实合作。省内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应通过省卫健中心平台开展成果转化,完成平台流程即视为已履行转化报告义务。
4.常态化组织供需对接活动。省卫健中心围绕省内卫生健康产业链协同发展需求,结合成果转移转化供需清单,每季度开展成果展览、项目路演等对接活动。X中心每半年开展科技成果供需对接活动,促进创新成果与产业应用有效衔接。
5.提供专业化供需对接服务。深化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合作,引入知识产权专员入驻省卫健中心,系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价值分析等工作,提供全流程服务保障,推动供需双方达成深度合作。
(三)成果应用示范行动
6.优化重大创新产品应用推广机制。省卫健中心建立全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动态更新与公开发布机制。各 X中心应积极组织重大创新产品申报,推动纳入省级目录,加速创新成果推广应用与产业转化。鼓励省内医疗机构积极采购全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产品,通过订购、首购等方式加快创新产品入院应用。
7.推动应用场景建设。联合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推动省卫健中心重点围绕脑机接口、核医疗等科技前沿应用场景,推出一批技术创新度高、行业带动性强、示范效应突出的阶段性攻关成果。X中心推荐适宜产业化推广的科技成果,参与应用场景设计与集成验证,为场景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四)科创载体提升行动
8.推进概念验证中心建设。联合省科技厅,鼓励具备较强的技术储备基础和技术扩散能力的卫生健康单位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加速具有市场潜力的早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概念验证中心围绕卫生健康成果转化重点领域,深耕垂直赛道,重点围绕若干领域开展专业验证。
9.探索中试平台(基地)建设。联合省工信厅、省发改委,鼓励具备较强技术验证基础和产品放大能力的卫生健康单位建设一批中试平台(基地),加快推进协同高效中试能力体系建设,着力提高中试验证能力,强化公共服务属性,优化中试发展生态,为促进卫生健康成果转化重点领域提能升级,推动全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五)人才队伍建设行动
10.构建多层次技术转移人才培育体系。依托国家(江西)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打造“初级-中级-高级”三级卫生健康领域技术经理人培养体系。计划每年开展一次技术经理人培训,3年共培养认证 200名具备专业资质的技术经理人,其中高级技术经理人 30名。初级和中级技术经理人分别注重基础知识传授和实战能力强化,高级技术经理人实施产业细分领域定向培养。
11.健全技术转移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全省技术经理人数据库,支持省外高级技术经理人入库,搭建数字化服务平台,实现“一人一档”动态化管理,为政策制定与资源调配提供数据支撑。探索开展年度技术经理人大赛,以赛促练、以赛促用,进一步激发群体创新活力。
(六)政策突破护航行动
12.做好成果转化政策保障。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结合本单位成果转化实际制定相关政策,通过“赋予所有权+转让+约定收益”等方式,将留存的所有权份额让渡成果完成人(团队)自主实施转化;对职务科技成果实行差异化管理,推行限时转化和先使用后付费方式;对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未谋取非法利益的,可免予追究其相关决策失误责任。
13.健全以科技成果转化为导向的激励机制。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完善职称评审标准,将成果转化列入重要业绩条件并逐步加大权重,对科研人员实行分类激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科研人员,按规定履行程序后,可获得成果转化奖励。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侵占他人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不得为其持股企业谋取不当利益。探索“拨投结合”模式,通过科技项目形式支持技术领先、风险较高的重大早期转化项目。
附件:卫生健康成果转化重点领域
附件
卫生健康成果转化重点领域
一、生物医药
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引擎,贯通生物医药创新链与产业链,加速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进程,重点加强中药质量提升、新药创制与高端制剂等关键环节攻关,打通从原始创新、关键技术突破到产业应用与全链条升级的创新通路,引领医药产业向高端化、集群化、协同化方向迈进,加快高质量科技成果产出与孵化,突破核心技术壁垒,实现规模集聚与整体竞争力提升。
(一)中医药领域。重点加强道地药材活性成分生物合成途径解析与调控,推动中药饮片规范化炮制与精深加工,加强中药新药研发、经典名方开发及传统名优品种二次开发,加快发展中药配方颗粒、标准提取物、药食同源和医用营养制剂,强化中医优势病种和诊疗技术的循证医学研究,推进中医药防治江西多发疾病和老年共病干预等方面的应用。
(二)化学药领域。重点推进抗肿瘤新药研发、原料药绿色合成工艺、靶向递送系统与复杂制剂等关键技术,加强小分子药物设计筛选、药效及安全性评价研究,强化癌症等重大慢性病早期筛选与药物干预研究,提升化学药物的研发效率和临床适用性。
(三)生物药领域。推动血液制品、抗血清及抗体药物等优势品种迭代升级,加快发展疫苗、蛋白药物,积极推进细胞治疗与再生医学等前沿技术发展,积极布局生长心血管、生物护肤、软骨修复等再生医学项目。
(四)医疗器械领域。重点发展内窥镜、介入类、高分子材料等高值耗材,免疫组化分析、眼科诊断、大型医学影像设备及智能诊断软件,加快开发针对罕见病、恶性肿瘤和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的新型诊断试剂,推动呼吸机、制氧机等家用医疗器械和智能病床、轮椅等适老化设备研发产业化。
二、未来产业
以新兴产业的高端化升级和前沿技术的产业化落地为主线,积极拓展产业新赛道,重点推动未来生物、未来健康等领域项目布局和产业化,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
(一)未来生物。加快攻关合成生物学、基因编辑、再生医学、血液制品、干细胞、生物质加工、智能微纳连续制造等核心技术,积极探索生物大数据共性算法、蛋白与核酸设计改造、AI药物设计、重大疾病精准诊疗、异种器官移植、类器官与器官修复等前沿方向,加快产出原创靶向药等重大科技成果。
(二)未来健康。重点依托脑机接口、人工智能、大数据与先进计算技术推动智能诊断、智慧治疗、智能养老及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深化 AR/VR/MR、计算机可视化技术在治疗规划、外科手术导航、微创介入和活检穿刺等关键医疗环节中的融合应用,推广核素心肌显像、骨显像、恶性肿瘤早期精准诊断、靶向核素治疗等核医学诊疗一体化技术,构建技术驱动、智能协同、全程可控的新一代健康技术体系。
本文由省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自 2026年7月 17日起施行,有效期 3年。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 12 日印发
校对:王佳佳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