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疑问、问专家
提问
E邀专家
序号: 1
案件名称 | 生产标签内容与经注册的相关内容不一致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穴位磁疗贴”案 |
处罚决定文书号 | 辽药监(稽一)罚〔2026〕5号 |
被处罚企业名称 | 辽宁鼎春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06MADKAN7437 |
法定代表人 | 朱志腾 |
主要违法事实 | 组织生产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穴位磁疗贴”标签内容与经注册的相关内容不一致。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决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结果 | 罚款1万元。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待履行;履行期限为2026年7月6日。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2026-06-12 |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