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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 6号)的规定,我局依照《连云港市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标准实施细则》、《连云港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对下列药店实施现场检查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7日止,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518-88812609、88864838
通讯地址:灌云县伊山镇伊山南路邮编:222200

特此公示
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3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