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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经全面梳理并征求相关起草部门意见,我委拟对明显不适合继续适用的《海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等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现将拟清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及清理理由和依据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
公示期限: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12日,共10天。
联系电话:0898-65229508;
电子邮箱:hnwsfg209208@163.com
附件:关于集中清理《海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等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说明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2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