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各相关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2026年深化医药价格治理重点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5〕139号)、《国家医保局关于落实挂网药品价格风险预警标识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6〕2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
一、做好不符合差比价药品价格调整工作
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
二、拟暂停高于锚点价格10倍的药品
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
三、做好“红黄标”价格风险预警标识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2026年深化医药价格治理重点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5〕139号)、《国家医保局关于落实挂网药品价格风险预警标识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6〕2号)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开展了集中带量采购同通用名非中选中成药及其他中成药“红黄标”价格风险预警标识工作。相关药品“红黄标”风险警示情况,已通过系统点对点提示,请各企业登陆系统自行查看。如相关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对“红黄标”风险警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主页“综合服务”,点击“申投诉管理”模块,选择“中成药价格风险预警标识”项目递交申投诉资料。
联系方式:
CA数字证书咨询:4007188588
平台技术支持:0951-5166918
业 务 咨 询:0951-5166082
附件:1.中成药同企业同通用名不符合差比价拟暂停药品清单
2.中成药价格高于锚点价格10倍拟暂停药品清单(宁夏站内查看)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