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国中成药联盟等四批次集采项目下一采购年续签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6〕 110号)工作安排,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已于招采子系统广州平台交易模块开始执行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药品集采下一采购年的续签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签品种
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药品集采(以下简称中药饮片项目)。
二、执行时间
中药饮片项目第二采购年的实施时间自2026年5月30日起至2027年5月29日止。
三、约定采购量
各单位可点击“GPO药品交易”模块查看约定采购量。
四、签订三方合同
各相关医疗机构可于GPO药品交易模块中续签采购合同。在新采购年执行时间内发起的采购订单纳入新采购年约定采购量统计。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为做好药品供应保障工作,请相关企业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并响应合同与订单,以便医疗机构按规定实施采购。
(二)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对配送药品的质量和配送服务负主体责任。企业应保证中选药品配送覆盖广东省内所有参加药品集团采购的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等。特别是对偏远地区基层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配送,加强配送调度,提高配送效率,在规定时间内足量保质供应。
(三)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通过“GPO药品救济渠道”模块发起“采购交易”类别的申(投)诉。
联系电话:020-28866402;020-28866470(技术支持)
特此通知。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6月2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