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中药配方颗粒监管的通知》要求,同意渭南九州通正元医药有限公司等十家企业接受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委托,在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专业的中医诊疗机构中配送中药配方颗粒。现将中药配方颗粒配送资格备案结果公告如下: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2026-04-03
2026-03-31
2026-03-23
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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