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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注销滁州向日葵药业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详细信息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清单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2日
附件
注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清单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生产地址 | 备注 |
滁州向日葵药业有限公司 | 皖妆20210005 | 安徽省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五期现代工业坊2号标准厂房 | 企业申请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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