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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2号)、《反兴奋剂条例》(国务院令第398号)及《关于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批发企业准入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赣食药监安〔2009〕26号)》等规定,经我局组织对江西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和现场检查,认为符合增加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定点经营范围的许可要求,现予以审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18日止,共计7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1-88121017、88158017
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
邮政编码:330029
电子邮件:aqjgc@jxfda.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企业名单.doc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1日
附件:
特殊药品定点批发企业名单
(2019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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