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樟树药监局,省药品检查员中心,各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各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
近期,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等药品因在降糖及体重管理方面的临床效果受到广泛关注。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购销渠道
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及使用单位必须严格审核供货方资质,确保从合法渠道购进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等药品。严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严禁设置“账外账”“库外库”。零售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凭执业医师开具的真实、有效处方销售该类药品,严禁不凭处方销售、不审核处方销售、超处方范围销售以及“先销售后补方”等违规行为。
二、 强化网络销售监管,严禁违规网售
各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必须严格履行平台管理责任,对入驻商家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平台应利用技术手段建立严格的关键词过滤与商品上架审核机制,对包括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在内的高风险注射剂、处方药进行常态化巡查。严禁未取得药品零售资质通过网络销售该类药品;严禁违规通过网络零售国家明令禁止网售的特定剂型或类别的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等药品。一旦发现违规销售行为,平台应立即下架商品、封禁店铺,并向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三、 加强现代物流与冷链管理,确保储运合规
各药品经营企业及第三方物流企业应严格对照《药品现代物流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要求,配备与药品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和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等药品对温度敏感,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冷链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确保仓库、冷藏车、温度监测监控设备等关键设施设备符合要求,真实、完整记录储存运输环节信息,坚决杜绝脱离冷链导致的药品质量风险。
四、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高压震慑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等药品作为日常检查的重点品种。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渠道购进、无证经营、违规网售、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五、 加强宣传引导,防范用药风险
各单位要加强对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等药品合理用药的科普宣传,明确告知公众该类药品属于处方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凭处方使用。提醒消费者切勿盲目跟风、通过非正规渠道购买使用,防范因滥用药品引发的严重不良反应,共同维护良好的药品流通秩序和公众健康安全。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6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