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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进一步深化我省药物警戒和医疗器械警戒试点工作,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及省医疗保障局三方联合印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十五五”期间推进药物警戒和医疗器械警戒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黔药监发〔2026〕4号)。该文件的发布标志着我省警戒试点工作的全面启动与部署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目前,通过三部门的综合遴选,我省确定了90家医疗机构作为首批警戒监测哨点。在“十五五”期间,我省将致力于持续强化多项警戒核心工作:一是扎实推进监测哨点的制度建设与能力提升;二是针对重点品种开展主动监测;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跨部门的高效协同与联动工作机制;四是层层压实相关企业的主体责任。通过组织开展系列专业技能培训、举办警戒技能大比武活动、定期召开风险会商等多种形式,全面增强并提升我省监测队伍的专业素养与实践能力,筑牢人才基础。
为建设健康中国、增进民生福祉,各部门将结合贵州工作实际,持续完善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加强对各试点单位工作的具体指导与常态化督导。通过循序渐进的探索与实践,逐步扩大试点覆盖范围,构建覆盖药品和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的、科学高效的安全警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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