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592-6688291
邮编:361022
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
特此公示。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5日
2026-04-30
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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