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各相关企业:
按照河北省药品挂网规则, 现将新申报符合挂网与不符合挂网条件过评药品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4月2日。
如有异议,企业可登录平台进入“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网上申(投)诉。通过“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过评药品挂网-企业申投诉”选择“过评药品(2026年2月份)”服务事项提交申(投)诉材料。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6年3月30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