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药品价格治理有关要求,现开展“四同”挂网药品价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范围
我省挂网价格高于全国最低挂网价格的“四同”(同通用名、同厂牌、同剂型、同规格)药品(具体见系统)。
二、确认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3月20日17:00。
三、确认路径
请各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登录广东省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子系统),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管理-药品价格管理-药品价格确认-“四同”药品挂网价格确认项目(20260317批次)”进行确认。
四、其他要求
(一)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价格的药品,省内三平台将统一调整;企业拒绝确认价格且申诉不予采纳的药品,以及企业逾期未操作的药品,将予以暂停交易。
(二)如对相关价格有异议的,请在规定时间内将逐页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诉材料通过上述确认路径上传至“(申投诉)附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或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三)企业应认真开展自查,在外省新的更低挂网价格执行30日内,通过子系统“药品集中采购管理-药品挂网管理-申请调价”提交价格调整申请。
五、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38036193,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6年3月18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