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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辖区内过期、损坏及依法需监督销毁药品的处置工作,近日,第一监管办落实市局要求、总结既往经验,制定《天津市药监局第一监管办药品监督销毁工作程序》(下称《程序》),并按照《程序》完成首次依申请监督销毁工作。
《程序》共五章十六条,遵循“依法监督、全程可控、存档备查”的原则,明确了监督销毁的涉及范围、职责分工及操作流程,构建全链条闭环管理,确保销毁工作规范有序、有据可查。
3月6日,监管人员首次按《程序》对某药品生产企业申请监督销毁的药品开展现场审核,严格核对销毁申请、清单及实物,并对委托第三方销毁后对相关录像及证明材料进行复核,共同签署《药品监督销毁记录表》并依《程序》统一归档保存。
《程序》的出台并顺利运行既是第一监管办健全制度体系的探索,又是压实监管责任的努力,更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不懈追求。下一步,第一监管办将继续总结监管经验,以“十项提升”行动为抓手强化对企业的指导与服务,真正让“初心铸盾 药安津滨”支部品牌在辖区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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