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江苏省第七、八轮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公告(一)》中“二、采购规则”的增补中选规则有关要求,现将经公示的补充中选产品信息予以公布。补充中选产品不参与集采分量,中选结果自2026年3月10日执行。
附件:江苏省第七、八轮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增补中选产品公布(二)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5日
2026-03-13
2026-03-12
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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