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分中心考核与赋权实施办法(试行)》,现决定自2026年2月13日起向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南通分中心赋权二类审评事项5项、核查事项31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南通分中心增项赋权事项清单.pdf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3日
2026-02-28
2026-02-16
202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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