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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头条 发布日期:2018-11-22 阅读:379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淮安古淮大药房有限公司佳和店在市局组织的新开办企业动态经营情况 GSP 监督检查中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第28号)的有关规定的行为,我局依法收回该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
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9日
收回证书零售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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