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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有关规定,根据四川蜀坦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现对上述公司的《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详见附件)标注失效。被标注失效《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的企业,自标注失效之日起应当停止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经营活动。
特此通告。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日
附件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标注失效信息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案编号 | 网站名称 | 标注原因 |
1 | 四川蜀坦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川)网械平台备字﹝2025﹞第00018号 | 四川蜀坦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主动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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