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长白山管委会卫生健康局、梅河新区卫生健康局,中省直公立医疗机构,各有关医学高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的决策部署,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提升全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质效,促进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药,更好地保障人民健康,根据2026年度全省卫生健康工作安排,吉林省卫生健康委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2026年度省级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主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以药品临床价值为导向,省级统筹规范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筹建省级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主题库,持续推动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同质化,为药品供应保障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二、征集范围
省内医学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等。
三、主题方向
聚集当前的卫生决策需求、药品供应保障、临床急需用药管理、临床实际使用情况、社会舆论关注等药品领域“急难愁盼”问题,结合区域重要疾病防治情况,重点关注国家基本药物、创新药、集采药和特殊人群用药,如儿童用药、重大慢病用药等,优先遴选基于真实世界数据的、跨区域多中心的、评价结果具有推广意义的评价主题。
四、征集方式
1.申报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专业团队,能够承担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
2.申报的主题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科学的研究方法和可行的实施方案。
3.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主题背景、研究意义、评价内容、方法与技术路线、真实世界数据、预期成果应用等。
4.每个单位申报的主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
5.多中心研究项目应由牵头单位统一上报,申报人信息仅填牵头单位申报人。
五、申报流程
1.材料准备:申报单位需填写《省级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主题申报书》(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推荐:各市(州)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内相关单位的主题申报、材料审核和推荐工作,中省直医疗机构和高校、科研院所可直接报送。
3.提交申报:申报材料需以PDF文件形式于2026年1月23日前报送到指定邮箱。
六、组织遴选
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省级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主题进行遴选,根据遴选结果确定2026年度省级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主题,并统筹安排省级主题的具体评价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吉林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中心 许梦然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药政处 张立明
联系电话:15662108975 0431-88905973
电子邮箱:yaopinpj@126.com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
2026年1月16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