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普通化妆品备案人、境内责任人: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工作,现就做好2026年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填报主体
2025年12月31日前,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完成普通化妆品(含牙膏)备案,且备案状态为“已备案”的备案人;进口普通化妆品的境内责任人。
二、 填报要求
(一)填报时限
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
(二)填报内容
备案时间满一年的普通化妆品生产与进口情况,以及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情况。
(三)填报要求
1. 填报主体应对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确保填报信息与产品实际情况相符。境内责任人应当配合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人完成年报相关工作,履行相应责任。
2. 年报填报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在线完成,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3. 填报主体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年报填报及提交,未按要求提交年报的,药品监管部门将根据《条例》《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取消备案。
三、 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导落实。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督促辖区内相关备案人、境内责任人落实主体责任,按时完成年报填报工作,确保2026年普通化妆品年报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核查处置。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将年报填报情况纳入日常监管内容,对年报内容虚假、瞒报、漏报的,应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对逾期未按要求报送年报的,要依照《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按要求改正的,应依法予以处置。
(三)加强指导服务。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畅通咨询渠道,及时解答填报主体在年报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升年报填报质量和效率。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州)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2026年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工作完成情况书面报送省局。
联系人:丁健 ,联系电话:027-87111696。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5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