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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企业依申请,经我局审查,决定依法注销湖北宜草堂冠众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自注销之日起,该企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现将有关注销信息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经营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
药品经营许可证:鄂BA7160011 | 湖北宜草堂冠众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松滋市新江口镇人和路松江阳光城31幢1层111室 | 徐良国 | 注销 |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4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