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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注销安徽春草堂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详细信息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
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清单
注销企业名称 | 许可证号 | 经营地址 | 备注 |
安徽春草堂医药有限公司 | 皖AA558b00700 | 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城科技园东顺河路1088号 | 企业申请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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