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注销安徽聚康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
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清单
注销企业名称
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备注
安徽聚康医药有限公司
皖AA557000643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368号二期项目分拣中心3楼
企业申请注销
特此公告。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0日